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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思想
作者姓名:王晨光
摘    要:<正>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是西方学术界倍受推崇的古典社会学思想家。美国近几十年来兴起的法律和社会学派(Law and Society Movement)将他作为该学派的倡导者,将其著作奉为经典。[1]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不论是在激进的还是保守的思想家那里,都不乏韦伯的支持者和批评者。[2]不少学者将这种现象归结到韦伯的学术思想,甚至其个人性格中的矛盾性。本文试图在有限的篇幅内概括地介绍其主要的法律观点。

关 键 词:现代社会  法律秩序  个人行为  法律制度  资本主义  法律社会学  马克斯·韦伯  理性化  社会行为  主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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