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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非诸国宪法监督制度初探
引用本文:陈宝音.亚非诸国宪法监督制度初探[J].中外法学,1990(3):73-77.
作者姓名:陈宝音
摘    要:<正> 亚非各国宪法监督制度渊源于其宗主国之宪法理沦与实践,通用英语法语各国之宪法监督制度始建于英属法属殖民地时期。不列颠君主制设有枢密院,有权宣布不符合殖民地宪章或普通法的殖民地议会通过的条例非法无效。非洲通用英语的国家之宪法最早由英王钦赐,由宗主国法学家主持制定。这对在一些国家推广宪法监督制度起了决定性作用。亚非各国宪法监督制度为宗主国政治上限制殖民地议会立法活动的目的服务。各国宪法监督制度,经过民族独立运动虽然尚未从旧的宪法监督框架完全摆脱出来,但已开始发生较大变化,现正为着确保宪法的至高地位、维护各该国政局稳定、保护本国公民合法权益发挥着应有作用。本文仅就亚非各国宪法监督机构及其形式和程序问题作如下初探和研究。

关 键 词:最高法院  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规定  宪法实施  阿尔及利亚  监督机构  宪法法院  宗主国  通用英语  国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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