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引言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按照联合声明,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五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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