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刑事诉讼主体论
作者姓名:
吴杰
宋英辉
洪道德
摘 要:
<正> 1 三大诉讼职能学说认为作为国家活动的刑事诉讼是由控诉、辩护、审判三种不同性质的活动组成的,表现为各自诉讼目的、内容上的差异.由于内在的质的规定性,也就决定了控诉活动、辩护活动、审判活动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着各不相同的功能,这种功能上升为国家活动即诉讼职能.它们三者相互制约又是诉讼公正性的必要保障.在实现控诉职能的过程中,辩护职能作为其对立面相伴而生,思维的相向性,客观上起到了一个相互制衡的作用.实际上它们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焦点在
关 键 词:
刑事诉讼主体
控诉职能
刑事诉讼职能
被告人
承担者
辩护职能
非诉讼主体
刑事责任
案件事实
监督职能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