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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初探
引用本文:林智忠,陈建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初探[J].中外法学,1991(1):13-15.
作者姓名:林智忠  陈建全
摘    要:<正> 近几年来,根据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派员直接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把对重大刑事案件的检察工作提前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之前(以下简称"提前介入"),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汇同公安部就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问题联合发了专门文件.这样,"提前介入"工作就列入了检察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  侦查活动  刑事犯罪  提前介入  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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