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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引用本文:王小能.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中外法学,1993(3):68-74.
作者姓名:王小能
摘    要:<正>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律制度是指1930年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和1931年日内瓦《统一支票法》以及受该两法影响而制定的各国票据法律制度的总称。受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影响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土耳其、荷兰、瑞士、西班牙、葡萄牙以及拉丁美洲诸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诸国等。一、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在立法上,采汇票、本票统一立法,支票另行立法的立法例。依此立法例,其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论述。

关 键 词:票据关系  支票法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票据行为  基础关系  汇票  善意持票人  付款人  借鉴意义  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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