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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立法者的塑造 路易十四对立法权的垄断及其法典编纂事业
作者姓名:陈颐
摘    要:<正>如果把近代国家的治理理解为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法制型的统治,那么,立法权的垄断以及垄断立法权的大规模运用(尤其是法典编纂事业)则是法制型统治得以确立的前提。某种程度上,如果进一步申言,那么主权立法者地位的确立与法典编纂事业的展开直接导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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