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一、对民事诉讼法的认识问题民事诉讼法只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呢?抑或既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又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这似乎已不成其为一个问题,但从对许多问题表现出的分歧看,它却仍是一个没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要不要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内容;在诸多的程序制度中,是否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整个法律制度中,有无必要研究审判程序制度与诉讼程序制度的结合与协调问题.上述问题不解决,民事诉讼法即使具有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可行性,也必然会缺乏诉讼机制构成的合理性,这就难于避免某些程序制度的不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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