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残疾人是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975年第三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宣言》提出“残疾人应有经济的、社会的保障,保持其相当的生活水平。残疾人享有按其能力被雇佣,获得有偿的职业的权利。有参加工会的权利。”日本的《残疾人对策基本法》、德国的《职业促进法》、美国的《残疾人法》也都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作出了特别规定。在我国,劳动就业权是国家法律赋予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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