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初,应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和香港中文大学亚洲太平洋研究所之邀。笔者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赴港实习团,走访了香港立法会、律政司、法律援助署及大律师公会、律师会,并参观了黄许律师行(WONG,HUI&CO,solicitors),感受到中港两地律师制度从具体运作到理念不尽相同,现浅析如下。一、两地律师的分类及其相关业务香港的法律制度源自英国,律师制度也不例外,尤其在律师的分类上,至今仍保留英国的做法,实行二元制,将律师分为大律师(barrister,又称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solicitor,又称律师)。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