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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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建育,朱建寰.略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赔偿标准[J].律师世界,2002(7):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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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建育 朱建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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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章建育),武汉市委组织部(朱建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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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任何一个国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侵犯公民权利,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国家赔偿法》因首次宣示了“国家造成损害应赔偿”的宪法原则而倍受瞩目,从实施七年多的情况来看,国家赔偿案件少,赔偿数额低,获赔困难的客观现实已经使许多人对这部法律失去信心。除去执行机关存在理解和执行上偏差的原因外,我们不得不正视国家赔偿立法本身的缺陷,本文仅就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赔偿标准问题谈一点肤浅的体会。一、对现行赔偿标准规定的评价现行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国家赔偿,可分为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从赔偿的对象看,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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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制度 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案件 执行机关 《国家赔偿法》 宪法原则 公民权利 赔偿数额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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