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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管辖
作者姓名:王海浪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摘    要:一、网络的特点对传统著作权侵权管辖的挑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侵权诉讼的管辖基础是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前者较好确定,后者可进一步区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涉及到网络,其确定问题就变得尤其困难。网络具有全球性、超地域性、虚拟性、交互性、实时性和管理中心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人们能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变得更加容易,只要拥有一台终端设备,鼠标一点,任何人都可以复制、上传、下载任意多的资料,特别是手提电脑的普及,侵权者在乘飞机通过A、B、C国或公海至D国的途中完成侵权行为,这给侵权行为实施地的…

关 键 词:侵权诉讼  管辖基础  网络著作权  侵权行为地  著作权侵权  民事诉讼法  被告  侵犯  住所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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