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承运人是否负有提单项下的货物交付义务——对一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件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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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青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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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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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1998年4月5日,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轻工)与上海火凤凰轻工业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火凤凰)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上海火凤凰向中国轻工购买790吨聚苯烯,总货款为945万余元人民币,交货地点为汕头港。4月12日,中国轻工与日本富士山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协议。约定中国轻工向日本富士山公司购买800吨聚苯烯,单价为CNF汕头每吨1185美元,货物总价值94.8万美元。5月12日,中国轻工委托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开出即期信用证,信用证的受益人为日本富士山公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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