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权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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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兵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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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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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技成果权的概念和性质科技成果权作为法律术语最早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出现。该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这里的“其他科技成果权”,从立法原意看应是指公民、法人依法对科技领域中除发现、发明以外的其他成果所享有权利的总称。据当时参与立法的权威专家解释:怎样理解科技成果权呢?科技成果权主要是指非专利技术。这种技术用什么保护?主要用债权形式保护。①那么除此之外这种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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