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判工作“三位一体”的对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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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建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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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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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多年来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从1995年至今,两级法院的一审行政案件受案数一直保持在3900件左右,占全省法院受案数的1/4。平顶山市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极大地树立了行政审判的权威,行政诉讼的胜(败)诉率已成为平顶山两级党委、政府评价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的重要尺度,由此,平顶山的行政审判工作已迈入了良性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平顶山现象”,其审判工作经验很值得研究。本期特此刊发本刊记者就法院“三位一体”的行政审判工作运作机制与平顶山中级法院赵明章副院长的一段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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