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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权利存在的人性基础——中国当代性行为立法不能省略的维度
作者姓名:李拥军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性权利扎根于人性之中。它源于人类的需求,这种需求根植于人作为一种多元性感的动物的自然冲动之中。人是一种有智识、有思想的动物,这决定了人的需要和冲动必然不是动物的那种简单的机械的生理反应,而是一种个性化的需求。因此,性权利的人性之源是其应该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合理性基础。

关 键 词:性权利  性行为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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