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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涉及的公房使用问题
作者姓名:李金良  李思红
作者单位:无锡市郊区人民法院,无锡市郊区人民法院
摘    要:从我院审理的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公房居住的具体情况来看,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管房,即房屋产权归房地产管理局所有,由其对房屋进行管理、使用;另一类是自管房,即由企事业单位出资建房或买房,而后分配给本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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