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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诱惑侦查之规制——以美国“陷阱抗辩”法理为鉴
引用本文:邱宁波,何军兵. 浅谈我国诱惑侦查之规制——以美国“陷阱抗辩”法理为鉴[J]. 犯罪研究, 2004, 0(1): 18-23
作者姓名:邱宁波  何军兵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2001级诉讼法学研究生
摘    要:"陷阱抗辩"法理是美国对于诱惑侦查的一种事后规制,其目的在于防止侦查机关滥用侦查权,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由于"陷阱抗辩"有正当程序的理念基础作支撑,并以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为保障,所以在美国能有效实施.但在我国却没有相应的生存土壤,不能产生现实有效的规制作用.我国应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诱惑侦查规制制度,防止侦查机关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关 键 词:诱惑侦查  陷阱抗辩  规制  非法证据

An introduction of China's regulatory framework in entice investig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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