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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机制的困境与出路——兼论《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修改
引用本文:王青斌,赖普微.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机制的困境与出路——兼论《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修改[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2).
作者姓名:王青斌  赖普微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摘    要:违法建设是城乡治理中的一大顽疾,而从实践情况来看,《行政强制法》所构建的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机制已经陷入了困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强制拆违,则要付出巨大的执行成本,于是,在违法拆除成本更小、收益相差无几的现实面前,行政机关往往选择违反强制拆违的法定程序。产生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困境的制度根源在于,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强制拆违特殊程序本身存在内在缺陷,立法价值上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程序公正与行政效率的选择失衡。要在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中实现动态平衡,推动行政强制拆违机制走出困境,应当以类型化思路重构强制拆违程序,并采取综合措施降低强制拆除成本和增加违法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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