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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仁自认“法盲”的启示
作者姓名:姬建民
摘    要:刘方仁是原贵州省委书记,因收受贿赂677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在法庭的最后陈述时说的一番悔罪的话,不无警示意义。他说:“原来我作为一个省委书记,以为什么都懂,但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法盲。我现在非常懊悔,曾经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我却不懂法。在民主法制国家,省委书记不懂法,这是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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