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是关于归侨、侨眷劳动就业、教育方面权益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保护归侨、侨眷劳动就业的权益。法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该规定有以下含义:1、改变修改前的侨法中关于对归侨、侨眷就业方面的照顾的对象只限于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的规定,扩大了范围。即凡是属于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归侨、侨眷都可适应本条规定,享受相关的优惠和照顾。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我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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