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历史档案记载,纳粹德国在二战期间从占领地区强行征召了大约1200万外籍劳工到德国企业做工,这其中主要是犹太人和中东欧国家的劳工。到1944年,德国企业中有30%的工人是来自外国的劳工。在1998年至1999年间,波兰、美国、俄罗斯等国众多的纳粹时期幸存劳工向本国和德国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德国政府为此决定对战时劳工实行全面赔偿。德国在2000年8月通过了"赔偿基金法案",对纳粹强制劳工的获赔资格和获赔金额作了详细规定,并成立了专门负责赔偿的机构:"记忆、责任和未来"基金会。它的成立,既是幸存纳粹劳工争取权益的结果,也是德国政府和企业界勇于承担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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