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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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玲,周萍.泰州市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J].人事管理,2000(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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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玲 周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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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泰州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九项优惠待遇:一是享受1-4万元的安家补助费;二是照顾配偶或一名符合就业条件的子女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三是子女就近进入条件较好的中小学就读;四是高层次人才购房,除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外,用人单位再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五是博士、教授级人才可按厅级公务员标准享受医疗补助。硕士、副教授级人才可按处级公务员标准享受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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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层次人才 泰州市 引进 购房补贴 医疗补助 处级公务员 优惠待遇 事业单位 就业条件 进入条件 用人单位 一次性 享受 市政府 补助费 中小学 副教授 子女 标准 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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