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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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运秋,吕翔玲.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原则[J].河北法学,2000(5):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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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运秋 吕翔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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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2. 湖南永州市芝山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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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之实质在于弥补有限破产制度之缺陷,在公民或其他组织不能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竭力为各债权人提供一条尽量公平受偿的途径。由于受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相关法律部门的协调配套以及对民事执行制度的目的和理想的不同认识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立法体例上形成了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平等原则、优先原则和折衷原则,并且各具利弊优劣。笔者认为,为充分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协调,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也应当采取平等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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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执行程序 参与分配制度 平等原则 优先原则 折衷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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