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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倒”及其刑事责任初探
引用本文:熊选国.“官倒”及其刑事责任初探[J].中国法学,1989(6).
作者姓名:熊选国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正> 惩治“官倒”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执法机关面临的一个新问题。依法惩治“官倒”,必然要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什么是“官倒”?“官倒”的性质如何?“官倒”构成犯罪的条件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等。研究这些问题,对指导当前打击惩治“官倒”是非常必要的. 一、什么是“官倒”近年来,“官倒”案件屡屡曝光,“官倒”一词也频频见诸报端,出现于人们的言谈之中,但究竟什么是“官倒”,人们认识并不一致。一种观点认为,“官倒,就是当官的倒爷”,或曰“官倒是有一定职权的党政干部投机倒把”,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投机倒把。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官倒”,就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投机倒把活动,即把“官倒”理解为单位投机倒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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