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至高无上违法必须纠正——评梁国正《人大能否对党委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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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培杰.法律至高无上违法必须纠正——评梁国正《人大能否对党委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J].人大建设,2001(2):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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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培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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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4月29日《法制日报》第7版和5月17日《人民日报》第9版,相继披露了这样一件事:湖北省枝江市顾家店镇党委违法决定免去该镇马家铺村向兴国等3人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职务。同时,在未经任何选举的情况下,指定另外3名村民接替了他们的职务。后来,向兴国等3人带着由30多位村民联名签字的上访信来到枝江市人大常委会上访,要求纠正这一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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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委 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 村民 选举 职务 上访 枝江市 披露 村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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