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谈判自愿释放人质减轻处罚的立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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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跃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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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警察学院,侦查系·四川,泸州,6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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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七)》降低了绑架罪的起刑点,但存在减轻处罚情节设置过于粗糙的问题,未对经谈判自愿释放人质减轻处罚明文加以规定。立法规定经谈判自愿释放人质减轻处罚可以为法官更加合理地解决劫持者的刑事责任问题提供法条基础;为警方解决人质危机提供法律依据,有助于促进人质危机的和平解决,从而提高反劫持人质犯罪的效率。我国劫持人质犯罪的立法上也应增设经谈判自愿释放人质减轻处罚的特别减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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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劫持人质 谈判 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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