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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产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法院受理
作者姓名:梁军
作者单位:辽宁源德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一直以来,人民法院对凡是涉及军产房屋纠纷的案件一律不予受理。而近些年开发商与军队舍建或独立开发的军产房大量上市。相继而来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法院一律不受理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军产房纠纷法院应予受理。故本文就法院应当受理的军产房纠纷进行了论述。

关 键 词:军产房纠纷  人民法院  土地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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