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我国审判执行实践中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突出。"送达难",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一大"颈瓶"问题,不仅打乱了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审结,而且妨碍了另一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及时行使和实体权利的维护。本文认为,现代的信息技术具有覆盖面广、传输快、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与优势,为人民法院增加送达途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途径。在民事诉讼中将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广泛利用网络送达、短信送达、电话送达、传真送达等手段,能对"送达难"问题的解决起到重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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