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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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85号 现公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自 2 0 0 5年 1月 1日起施行。省 长 李成玉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五款修改为 :“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管理费中列支 ;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从预算经费或收入中列支。”二、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委托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具体办法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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