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加强,劳动教养对象一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另一方面其对象都有相应的法律调整和规范,劳动教养制度逐渐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一、劳动教养制度的违法性首先,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的有关规定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主要依据是:1957年8月3日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1979年11月29日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982年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规定》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办法》属于行政规章。《宪法》第三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