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重罪案件审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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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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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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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国重罪法院与我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重罪案件设置不同,其审判程序也极具特色。重罪法院则是非常设性法院,没有自己固定的法官,其法官分别来自上诉法院和轻罪法院,任期为三个月。从受理程序上看,重罪案件要先后经预审法官的初级预审和上诉法院刑事审查庭的二级预审并由其下达起诉裁决,才能系属于重罪法院。案件审理实行严格的陪审制,其评议与表决方式极其规范。2000年以后重罪案件经一审判决后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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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罪法院组成 二级预审制 陪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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