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厂内银行有助于深化企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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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枝新.建立厂内银行有助于深化企业改革[J].前线,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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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枝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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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内燃机总厂 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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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79年,北京内燃机总厂被国家经委和北京市政府确定为“利改税”试点企业。在企业改革的推动下,我们在学习大庆经济核算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南斯拉夫达姆汽车公司的车间独立核算,经营成果与职工收入挂钩的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了厂内银行。10年来,北内的厂内银行逐步达到了标准化、规范化,纳入了企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轨道,在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10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对于大型企业,建立厂内银行是深化企业改革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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