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缺损程度计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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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永全,徐小虎.耳廓缺损程度计算法[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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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永全 徐小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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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510030,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广州,51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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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注]对全耳廓进行透视投影时,能得到全耳廓最大的投影图形面积的观察方向就是左(或右)前方。《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三章“容貌毁损”中的第十一条规定:“耳廓毁损是指一侧耳廓缺损达5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6O%。”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也简称《标准》))第二章“头颈部损伤”中的第十一条规定:“耳廓损伤是指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如何计算耳廓缺损程度,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公认的、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效力的方法。为研究一种具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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