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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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士元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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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教授,硕士研究生,北京1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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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公司在以营利最大化为首要目标的前提下 ,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与其追求营利的目标是相辅相成的。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理论分析 ,承担社会责任也是现代公司不可回避的义务 ,它同我国传统的“企业办社会”有本质不同。我国应从立法、政策和舆论等方面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的约束、激励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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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 社会责任 营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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