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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摘    要:海曙区人民法1998年被命名为区级文明单位,2001年被命名为宁波市文明单位,2005年初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近两年来,海曙区人民法院收案总数超过7000件。注重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机制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建立月平均审限的公示制度,强化排期开庭,实现催办督办经常化,提倡依法能办的事马上办,将组织清理未结案贯穿于全年始终。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力度,组织院长、庭长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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