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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调包 依法判刑
引用本文:王敏,孙燕,刘为东.骗子调包 依法判刑[J].江淮法治,2011(10):34-35.
作者姓名:王敏  孙燕  刘为东
摘    要:明明收购的是铜丝.付过钱后打开口袋.却转眼变成了一袋泥土,收购员大呼上当。近日,经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子芳、丁杰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判处被告人周尚元有期徒刑7个月。

关 键 词:骗子  判刑  有期徒刑  提起公诉  被告人  检察院  霍山县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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