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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入法,子女“常回家看看”
引用本文:田力.“孝道”入法,子女“常回家看看”[J].江淮法治,2011(13):50-50.
作者姓名:田力
摘    要:据报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关 键 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孝道”  回家  子女  修订草案  家庭成员  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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