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治机关双重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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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额·乌力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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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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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指出:“又如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越,不能放弃。”①因此,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弄清和摆布好自治机关双重职权。在这里,我们应首先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双重职权是由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所决定的,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至少可包括以下几点:(一)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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