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打”决不松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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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三个战役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制裁,社会治安出现了持续稳定好转的趋势。1983年以来全国刑事案件的发案数比1983年前三年有了大幅度下降,全国刑事发案率1981年为万分之八点九,1982年为万分之七点四,最近三年连续稳定在万分之五左右。对经济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已经基本扭转,特别是严肃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猖獗一时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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