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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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政办发[201 4]3 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省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土地储备,是指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土地储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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