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石街道建立治安纠纷调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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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新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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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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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硖石街道司法所为解决治安纠纷频发难题,在硖石派出所建立了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治安纠纷调委会由硖石司法所和派出所共同派员设立。人员的组成一般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各村(社区)的调解主任,业务上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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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安纠纷 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 司法所 派出所 有效衔接 行政调解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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