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职业伦理对行政官的借鉴意义 |
| |
引用本文: | 任伟海,陈麟. 法官的职业伦理对行政官的借鉴意义[J]. 河北法学, 2002, 20(6): 95-97 |
| |
作者姓名: | 任伟海 陈麟 |
| |
作者单位: | 1. 浙江大学 浙联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28 2. 浙江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 |
| |
摘 要: | 当代中国行政官的职业伦理具有泛政治化、大众化的特点。行政官的职业伦理与法治的内在要求不相符 ,必将影响行政法治的实现。在行政法治秩序建构方面 ,“人”———行政官的主观因素相当重要。通过对法官 (兼及法律家其它成员 )与行政官职业伦理的比较 ,为行政官伦理的发展与完善 ,提供可资借鉴的模式。法官的职业伦理虽然与行政官存在差别 ,但两者根本的理念应是一致的 ,即法治的精神是法官与行政官共同的伦理基础。
|
关 键 词: | 法官 行政官 职业伦理 程序伦理 |
文章编号: | 1002-3933(2002)06-0095-03 |
修稿时间: | 2002-06-08 |
References of Judges'''' Professional Ethics to Administrator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