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未经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以股权性质为出发点
作者单位:
;1.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摘 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实践中,经常有股东擅自与外部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情况,对于此情形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目前学术界及实务界仍然存在争议。本文从探讨股权的性质入手,认为股权的本质是一种按份共有,股权转让合同作为一种债权行为,其效力取决于债法规范。股东擅自与外部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违反的是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不能实现股权变动的合同目的。
关 键 词:
股权的性质
优先购买权
股权变动
股权转让协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