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有知情权才能“参与防腐”
摘    要:李瑞在《北京青年报》上发表文章指出,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预防腐败,首先需要充分保障公民就一些涉及公权机关和公务人员的有关事项要求知情、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公民参与预防腐败的初始环节,往往从对一些涉及公权机关和公务人员的事项提出批评、质疑做起,进而要求有关方面做出回应、全面发布信息,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予以惩处。

关 键 词:预防腐败  知情权  《北京青年报》  才能  公务人员  公民参与  有序参与  社会力量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