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富”必须对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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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世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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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全面推进,许多地方积极围绕"农"字组织实施"官逼民富"工程。笔者认为,这种"逼"必须是对民高度负责基础上的"逼",必须是对客观条件深入分析基础上的"逼",必须是建立在对所上项目成功之路承担责任基础上的"逼"。首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政府部门应从了解和研究市场入手,按照市场的需求规律,帮助农民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颇具市场前景的、效益好的、可操作性强的调整项目,以防范和减少农民在结构调整中的盲目性、趋同性和随意性,降低农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市场风险。使农民在农产业结构调整中真正获益,实现富裕。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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