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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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洪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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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家庭住址;被诉单位的全称及法人姓名、职务;(2)申请仲裁的事项;(3)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被诉人数提交申请书的副本。最后,申诉人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申请人不在相同管辖区的,则可向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陈洪喜《法制日报》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的问题@陈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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