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姐妹能继承这份遗产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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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维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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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来信我的父母亲先后于一九二八年和一九三八年去世,留下十二间瓦房。六个姐妹和弟弟当时没有分割父母的遗产,十二间房全由弟弟居住。母亲去世不久,弟弟擅自将八间房典当给别人,姐妹们考虑弟弟生活困难,暂时典当出去,以后还可以赎回,便没有阻止。一九四八年弟弟去世,留下一儿一女,儿子叫木罕。不久,弟媳带子再婚。四间房转由我居住管理。一九五六年木罕为向我要房租,将我告到人民法院。法院未向我们讲解父母遗产儿女均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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