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知的“简单民事案件”——兼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普遍程序划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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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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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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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划分标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由于该规定的模糊使得基层法院的案件大部分都适用简易程序,与立法意图相背离。在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官并不清楚案件是否简单抑或疑难。因此,本文认为废除模糊不清的"简单民事案件"作为适用简易与普通程序的依据,以诉讼标的的数额或法律关系为依据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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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程序分流 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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