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徒村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5月11日,江苏省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指出:县政府及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督导,对村民主任及村委成员加大培训力度,为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自治章程和各项村规民约,以制治村,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并且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带领广大村民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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